發布時間:2017-11-02 09:56 瀏覽次數:2015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學管理規定》第七章 學習年限:第二十五條 研究生學習年限以我校各類在職專業學位類別或專業領域的培養方案為準,但最短不小于2年,最長(含休學時間)不大于5年,對于超出最大休業年限的同學予以退學處理。
根據規定,我院擬對蔡桂金同學進行退學公示,公示期是2017月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2日。 如對以上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程碩士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10-51684682 電子郵箱:gchss@bjtu.edu.cn。